學生團體保險

理賠相關注意事項如下:

  1. 事故發生兩年內皆可申請理賠,建議可等孩子痊癒後再將看診收據一併提出申請。
  2. 掛號費、診斷證明書費用及救護車為保險公司不給付項目。
  3. 收據總額扣除不給付項目再減去自負額500元即是給付的金額,若自負額小於500元,則不予給付。

申請學生保險理賠,請備妥以下文件:

  1. 填妥理賠申請書(請學生至健康中心索取紙本,被保險人處須學生及家長親簽)。
  2. 診斷證明書正本(影本須加蓋院章;如曾至不同院所就醫,需附上各家院所的診斷證明書)。
  3. 收據(如為影本須加蓋「與正本相符」的章)
  4. 學生存摺封面影本。
  5. 含詳細記事的戶口名簿影本或含詳細記事的戶籍謄本(3個月內的)。

理賠流程

★ 有任何相關疑問,歡迎撥打國泰人壽學保諮詢專線:0800-036-567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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